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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企业专利申请的具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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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企业专利申请的具体作用

作者:湖南佳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12 08:48:56

对于公司注册地点的选择,我们首先满足您客户/供应商的基本要求,保证商业往来正常进行,公司注册小编告诉您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1.交易方是否限定你的公司注册地点。比如某几个地方的公司会被交易方列入黑名单,进不了他们的供应商系统,那你就不能选那几个国家注册。

2.交易方是否限定你的银行账户地点。如果要求你的收款/付款账户是在英国的,而你注册的公司不能在英国开账户,白搭。

3.交易方是否需要你有税号。比如和欧盟国家交易,亚马逊商户申请,多要求有欧盟VAT,你做个不是欧盟的公司不行,做了欧盟的公司没申请税号也不行。

4.针对中国,交易方是否要求你开中国发票/增票。你做离岸公司根本开不出中国的发票,或者你做了只能开普票的中国公司而对方只要增票,大家感受下。

5.针对中国,交易方是否只能和你境内人民币交易,且必须走境内人民币公司账户不能现金的,那做离岸公司也是完全帮不上忙的。

《商标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长沙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所以出现商标争议以后,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商标评审规则》第2条规定:“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下列商标案件:

(一)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二)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三)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请求裁定撤销的案件;

(四)不服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出撤销或者维持注册商标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商标法》第32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是不是通用名称最终要由人去判断,在评判时会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实践中也可能会产生分歧。对于这个分歧,商标法安排了解决的途径,即如果商标审查员认为是通用名称,驳回申请,申请人还可以找商标评审委员会去争取。如果其对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认可的,还可以去法院起诉。总之,申请人有三种方法可以取得商标注册的机会。

商标转让是指长沙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权的一种最重要的处理方式,商标注册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所有的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商标转让与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不同,转让后注册商标的主体变更,原注册人不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而变更注册人名义后,注册商标的主体仍是原注册人。商标注册人称为转让人,接受其注册商标的人称为受让人。

据此我们认为,注册商标转让,应按照法定的程序,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转让注册才能生效。未履行法定程序,注册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局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简要说明主要是为了对图片或者照片所不能准确表达的内容进行补充说明,简要说明必须包含产品名称、产品用途、设计要点以及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产品用途主要用来确定产品的分类号,特别是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

由于外观设计分类是依靠申请人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因此,分类员有时依靠图片或者照片无法给出正确的产品分类,为此,需要申请人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产品的用途。例如对于桌椅等日常用品,有时仅仅依靠图片或者照片,分类员可能无法确定是小摆设,还是家具。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

例如,如果产品的形状是一种新的设计,则可以写为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又如,一种纺织品的图案是新的,则可以写为设计要点在于主视图上的图案;如果产品的某个部位的设计是新的,则可以写为设计要点在于该部位(的形状或者图案等等)。总之,设计要点主要体现产品外观设计的创新之处。应当注意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必须通过图片或者照片来体现,设计要点不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本身的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等进行描述。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仅仅为用于专利公报的出版,与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没有任何关系。

此外,如果有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也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如果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涉及同一产品的两项以上相似外观设计(最多不超过10项),申请人必须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以便判断所合案申请的外观设计是否属于与基本设计相似的外观设计。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如果存在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形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如果产品是细长物品的,如果图片或者照片不能完整清楚地显示产品,可以采用省略画法,但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申请人可以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例如用高度抛光材料制成的产品。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如果图片或者照片不能清楚地显示各套件,则可以在简要说明中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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